近日,滁州市编办下发关于对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解释说明,全椒县编办十分重视,适时组织单位人员进行学习传达。
通过学习传达,大家认为,《细则》的修订和《办法》的制定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内容的重大调整,是新形势下简化程序加强管理的重要举措。对照解释说明,全体人员对登记管理工作中涉及设立和变更登记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期限、年度报告公示等新修订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认真讨论理解。县编办决定,在认真完成201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基础上,要及时规范工作程序,对相关登记审批和年检要求进行调整。同时要加强宣传,让事业单位了解有关政策,确保新规定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