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学习了《关于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情形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4]58号),印发了宣城市编办《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宣编[2014]12号),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表格及指标解释逐项作了说明,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县市区编办进行了业务交流。
市编办吴春林副主任到会讲话。她要求各县市区编办,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核查工作机制。二要明确工作要求,按照核查工作“四清两对应”的目标,全面核查。三要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经得起历史检验。四要严肃工作纪律。五要构建核查工作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