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机构整合到位。将原先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进行合并,组建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舒城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舒城县市场监督检验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组建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二是职能调整到位。将设在县卫生局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职责和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进行整合,一并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是人财物划转到位。原工商、质监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随机构成建制移交划转,由县组织、人社、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管理;财务经费和各类资产(含债权、债务)随体制调整一并划归县人民政府,由县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按照规定管理。
四是班子配备到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挂牌运行,领导班子也按照“三定”要求配齐并到岗履职。
五是职责落实到位。每名党组成员召集分管股室工作人员集体座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对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登记注册、行政执法等各项职责进行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舒城县编办:王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