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皖发〔201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通知》(皖政办[2014]9号)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工作。
一是自查清理。各单位结合自身行政审批职能对前置的各类服务收费进行自查清理,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
二是督查指导。县编办会同法制办、政务公开、物价局对各单位清理清理进行督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三是建立机制。建立编制、法治、政务公开、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监管长效机制。(祁门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