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更好地加强文物的保护与管理,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濉溪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为 “濉溪县文物事业管理局”,加挂 “隋唐大运河遗址博物馆”牌子。
县文物事业管理局(隋唐大运河遗址博物馆)主要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文物执法、文物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同时做好博物馆基本建设,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做好对外免费开放工作。
濉溪县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文物古迹达到584处。其中,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预备名单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4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多年来,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先后完成了柳孜运河码头遗址、周大庄宋金墓群等九项文物勘探与考古发掘项目,发掘古 遗址3300余平方米,清理古墓葬258座,抢救、保护了一大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其中:柳孜运河码头遗址1999年发掘,2000年被国家文物局列为“99年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