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县委常委会审定,濉溪县在县委直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分别设置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工会主席1名。
一直以来,上述职位在实际工作中已配备了相应人员,但领导职数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不够规范。因此,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领导职数进行规范,不仅有利于人员配备的实际操作,而且更好地维护了领导职数核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濉溪县编办)
访问次数: 559 发布时间:2014-06-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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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县委常委会审定,濉溪县在县委直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分别设置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工会主席1名。
一直以来,上述职位在实际工作中已配备了相应人员,但领导职数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不够规范。因此,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领导职数进行规范,不仅有利于人员配备的实际操作,而且更好地维护了领导职数核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