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启动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访问次数: 3012                        发布时间: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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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芜湖市召开了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会,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为扎实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市领导强调要从五个方面着手全力推进,力争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一、坚持一条底线。坚守精简任务“三分之一”底线不

动摇,在清理现有权力的基础上,除按照要求取消的事项外,将有利于强化监管、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或转交社会组织办理,力争再减少权力事项三分之一。

二、搞好两面衔接。在清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上下衔接比对,不仅要承接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权力,还要主动向县区下放权力,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另一方面要做好左右衔接,不仅要理顺多部门交叉分散的权力事项,还要在优化运行上多下功夫,保证权力取消、整合、转移后的相关监管工作能及时跟上。

三、征求三方意见。坚持开门抓改革,不搞“闭门造车”,广泛集中民智。无论是权力清理还是审核确认都要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征求行政相对人、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三方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一步凝聚各方改革共识。

四、制定四项制度。在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同时,研究制定四项制度: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主体;二是建立行政监察制度,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三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转变管理方式后的各项监管措施能够及时到位,不留盲区;四是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评估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治理绩效。

五、把握五个标准。在审核确认中,明确权力取消、冻结、下放、转移、整合五个方面的标准,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冻结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转移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整合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事项。(芜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