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及滁州市政府《关于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凤阳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县编办牵头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县编办根据领导批示,认真谋划,积极准备。一是认真组织编办人员学习省、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有关文件,学习《詹夏来同志在推行省级权力清单制度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以及《罗昌平主任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二是主动与县法制办、县政府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了解全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总体情况,为工作的全面推行打好基础;三是结合凤阳实际,拟定了《凤阳县政府关于推行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通知(讨论稿)》,提交县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