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编办自独立设置运行以来,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着力构建以规范制度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市编办明文规定,凡机构编制工作重大事项,须经编办主任会议或编办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或按程序报批;凡作出重大决策和代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定有关政策规定,须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规范会议制度。实行编办主任会议、编办办公会议、编办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三种会议制度,明文规定各类会议的会议内容,规范会议议题、会议汇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律等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沟通和协商,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日常考勤制度、公文办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力促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制定印发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达到规范干部职工行为的目的,真正成为编办工作人员服务部门单位、服务干部群众的硬约束。
近期桐城市编办对机关规范化制度建设进行了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项晔 胡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