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严格贯彻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清理核销3个事业机构

访问次数: 1223                        发布时间:201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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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事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只减不增要求,特别是贯彻执行中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电话通知稿》。区编委于2014720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撤销2013428以后新设立的裕安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裕安区教师发展中心、裕安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信息资源中心)三个事业机构,核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裕安区编办  李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