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制办刘浏主任到长丰县调研乡镇行政执法工作

访问次数: 981                        发布时间: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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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4上午,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刘浏主任率副调研员刁文静、法制监督处处长王强等人来到长丰县专题调研乡镇行政执法工作。长丰县政府县长许华、常务副县长杨祥生、副县长佘延宏先后陪同座谈、调研。县政府法制办、编办、城管局、双墩镇、岗集镇、下塘镇、义井乡、陶楼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长丰县副县长佘延宏简单介绍长丰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对市法制办一直以来对长丰县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余茂兵对我县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详细介绍目前我县乡镇政府主要行使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权利4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谷长志介绍了我县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和编制落实情况,并重点介绍了全省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镇——下塘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并对县直14个行政执法单位委托授权下塘镇的63项审批权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其他参加单位和乡镇结合实际介绍了行政执法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并就完善基层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合理性授权以及基层执法合法性的立法支持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浏主任首先充分肯定长丰县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对长丰县下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充满信心。她指出,长丰县对基层执法工作思考研究深入、梳理认真详实,具有创新进取的状态、发展思路很清晰、争先进位意识强烈。最后,她对长丰县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既是改革要求、也是现实需要。应坚定信心,延伸、整合、规范和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二要摸清家底。进一步对乡镇执法现状摸清底细(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基层执法权限、委托授权情况、机构问题、人员力量配备、制度设计和规范管理等),为破解乡镇执法难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有益的探索,特别是为下一步乡镇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机构配套等方面打下基础。三要先行先试。切实做好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委托执法的对接工作。积极推动长丰县作为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的示范,应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先行先试、不等不靠、落到实处。四要上下协同。县政府、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应加强沟通协作、上下联动,破除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不做花样文章,为推进乡镇良性、有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她表示对长丰县开展好该项工作寄予厚望,并积极从市级层面做好支持、协调等相关工作。(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