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等一系列新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转变职能方便事业单位、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效能,自
桐城市编办为确保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旧制度向新制度顺利过渡,一是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加强新、旧两种管理制度不同之处的对照学习、探讨分析。 新管理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申请法人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时,开办资金由原来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调整为由举办单位出具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事业单位对确认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新管理制度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新管理制度还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情况沟通和信息共享,促进共治,形成对事业单位监管的联动机制。此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由1年调整为5年,不再粘贴年度报告标记。二是针对新、旧两种管理制度的不同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市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入到医院、学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流意见,宣传新接轨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三是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征求广大事业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桐城市编办通过转发上级文件和网络宣传,确保了新制度顺利接轨运行。(桐城市编办事业科 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