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马鞍山市编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社会救助体制。
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规定市民政局是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项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市教育、人社、住建部门推进教育、就业、住房救助工作。
调整相关机构,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济科加挂“社会救助协调办公室”牌子;市低保中心更名为“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人员编制通过内部调剂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