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积极探索委托乡镇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

访问次数: 563                        发布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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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镇规划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执法力度,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破解基层执法难题,切实解决乡镇规划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看得见、管不着”与“管得着、看不见”的矛盾,近日,凤阳县编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研,结合目前我县乡镇规划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探索通过委托乡镇执法的方式赋予乡镇政府部分执法权,进一步提高乡镇规划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水平

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将镇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由各乡镇设立的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

为确保委托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具体实施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一是必须依法履行委托手续,完善相关业务备案,二是强化乡镇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四是有关部门要通力协调配合,五是委托机关做好后续监督管理,六是落实责任追究。

目前,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