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八个专项集中推进行动的通知》(皖政秘办〔2014〕12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由市编办牵头落实。为确保集中推进行动有成果、见实效,市编办牵头拟定了《关于开展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我市将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清理规范行动、开展涉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行动,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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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次数: 701 发布时间:2014-09-0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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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八个专项集中推进行动的通知》(皖政秘办〔2014〕12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由市编办牵头落实。为确保集中推进行动有成果、见实效,市编办牵头拟定了《关于开展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我市将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清理规范行动、开展涉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行动,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