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庐江县编办积极会同人社、教育等部门扎实做好教育布局调整试点镇学校教职工安置。
在此次教育布局调整中,该县编办根据新的学校布局,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据实逐校核定教职工编制数。该县《关于教育布局调整教职工安置意见》(庐政办〔2014〕14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坚持“师随生走、尊重自愿、竞争择优、合理稳定”的安置原则。安置方法:被调整学校教职工原则上安排到学生分流所在学校,也可在全县范围内(除庐城镇外)自愿选择相应层次缺编且今后布局调整可保留的学校;鼓励中学教师到小学岗位任教,还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支教,工资待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城区学校缺编情况,拿出一定的名额定向从布局调整撤销的学校教师中选调;对符合病退或退职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否则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该《意见》还明确被调整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法步骤:所有教职工填写工作安排意向表;调整后的新学校组织教职工参加相应学科(或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重新办理岗位聘任手续;竞聘落选人员由学校安排一定岗位工作,在一年过渡期内,也可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或者安排学习培训,过渡期满仍不能上岗或不胜任教学岗位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