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完善和强化住建系统机构建设和职能

访问次数: 986                        发布时间: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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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进程,强化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近日,石台县对住建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了完善和强化。

深入开展调研。县编办先期深入县住建委就机构编制情况开展调研。调研中,县住建委对编制状况、人员结构、相关职能作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关于机构设置、职责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编办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与其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建议。

完善机构设置。在调研基础上,通过编委会研究,及时对县住建委机构设置及职能作了一系列调整。一是加强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撤销所属房地产交易所,其职责划入县房产事务局,设立县重点办,明确独立法人资格,利于更好行使职责;二是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所属县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并强化相关职责;三是根据发展需要,在内设机构增设城市建设管理股、综合节能科技管理股,进一步明确职责。(石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