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规划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规划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凤阳县研究制定了《关于委托部分镇行使有关执法权的通知》,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将镇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委托镇人民政府行使。
近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与有关乡镇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委托执法手续,相关乡镇正就人员配备以及开展业务培训等方面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确保委托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委托执法,将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对解决乡镇规划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看得见、管不着”与“管得着、看不见”的矛盾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