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今年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近一半

访问次数: 540                        发布时间: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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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合理 应放尽放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今年3月开始,按照“依法合理、应放尽放”的原则,马鞍山市编办牵头开展了新一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保留市本级331项审批事项中的167项,精简了164项,精简比例达49.5%

今年来,市编办积极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了国务院、省政府下放或委托下放的31项和取消的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并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调整工作,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在做好承接落实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梳理保留和承接的审批项目,提出清理意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为强化县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管理职能,市编办将市级行政审批目录发至各县区、开发园区征求意见,将收集到的20多条下放意见纳入重点清理和讨论范围,并会同市法制办与市级审批实施单位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下放建议。经清理,共精简市本级审批事项164项,精简比例达49.5%,其中取消2项、下放31项、转变管理方式43项、冻结63项、合并97项为36项、转报省批26项。本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后,作为全市行政审批的直接依据。凡没有列入公布目录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列入公布目录的审批事项一律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规范实施。

下一步,市编办将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审批事项精简和下放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政府管理更方便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区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