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

访问次数: 772                        发布时间:2014-09-29

[字体: ]

今年以来,黄山市黄山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基层组织和监管网络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成立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将原设在区卫生部门的食安办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行了整合,成立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重点解决食品监管领域存在的职能交叉、重复监管的问题。

 二是完善农产品综合执法体制。设立黄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原分散在农委各事业单位的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整合,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服务职能划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实行统一监管,提高效能。在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明确专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健全了基层网络。

三是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各乡镇继续落实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并将药品监管纳入“四员”制度范围。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工作体系。

四、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调整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建立了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联运机制。根据乡镇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健全完善了区、乡(镇)、村(社区)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夯实了基础。(黄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