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编办全力服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访问次数: 4643                        发布时间: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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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监督力量,蚌埠市编办坚持立足岗位,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服务改革工作大局,全力做好淮上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一是整合内设机构,切实转变职能。按照“三转”工作要求,打破原有的职能分工格局,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原职能交叉、业务重叠的内设机构进行撤并整合,重新理顺部门职能;调整人员向执纪监督岗位集中,突出主业,充实办案力量。

二是增设派驻机构,强化监督职能。采取“点面相结合”方式,拓宽监督网络,实现监督全覆盖。对区内重点单位实行单独派驻,保留重点派驻区法院、检察院、教育、卫生、财政及工业园区的纪检监察机构;增设派驻机构,扩大派驻规模,实现党政、群团部门全覆盖;新设区纪委监察局第一、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尚未派驻的其他区直单位和社区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纪检监察体系。紧紧围绕明确组织架构、统筹编制管理、强化村级监督和提供经费保障四个方面工作,夯实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四是探索业务直接管理,强化管理考核。通过积极推行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五个”统一模式,实现人事编制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案件工作统一报告、人员统一考核、后勤保障统一落实,构建业务管理有效抓手,切实强化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人员的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