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农房审批权下放 农民建房乡镇审批

访问次数: 649                        发布时间: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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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村民陈春生从中溪镇建设统筹办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占地120平方米的建房审批手续,他是宁国市新的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实施后第一个拿到批文的农民。

  农民建房审批乡镇(街道)说了算,这是宁国市深化城乡统筹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举措。

  这次宁国市推行的农民建房审批改革呈现出最大的亮点是放权、便民、灵活、减负。具体做法是,将建房审批权由市人民政府下放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民建房只需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其他事情自己无需跑腿;在农民申请建房过程中,如果建房选址与“两规”发生矛盾或者农民集体土地调剂难,就通过刚建立起来的农村宅基地退出平台予以解决。

  第一个拿到批文的陈春生说,此次审批,他只向村里递交了申请书,批文就送上门了,前后不到一个月。

破解农民建房难,考验的是政府办事效率。围绕审批权限下放,宁国将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进行整合,变原乡镇(街道)、国土、住建、规划分头踏勘调查为乡镇(街道)牵头并联有关站()现场联合踏勘调查。变原分头公示为联合公示,变原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减少部门审批环节4(政服中心窗口受理、规划局审核、国土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审批时限缩短三分之二以上。

宁国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何德银介绍说,原先村民要建房,得经过国土所(分局)、住建办、乡镇、国土局行政审批科、国土局领导和宁国市政府6个环节,权限下放到乡镇后,通过建设统筹办(国土所)、乡镇政府和市政府委托乡镇政府就能获得审批。

“打个比方,国土局审批需要5个工作日,市政府审批则没有特定的期限,权限下放到乡镇后,这些时间都可以省了。”何德银说,这样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也免去了群众来回城乡奔波之苦。

“农民建房审批权下放,我们工作的重心随之前移。”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谭浩说,为了健全和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全市在基层乡镇、街道设立了11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和5个国土执法中队,与此同时,精简局机关人员,充实到基层。(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