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创新基层社会组织管理

访问次数: 498                        发布时间: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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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歙县民政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成立村(居)老年协会和殡葬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力争2015年末,城镇社区成立老年协会和殡葬协会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村委会)达到85%以上。

歙县要求各乡镇把村(居)老年协会和殡葬协会等社会组织作为村级配套组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指导村两委在村居级配套组织建设中,关注老年协会和殡葬协会的建设,选派群众威信高、原则性强、能办事的村干部担任会长,选出素质高、群众认可、乐于奉献的村民进入协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报县民政局办理登记,对暂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管理。(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