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出台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实施意见

访问次数: 506                        发布时间: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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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宣州区出台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实施意见,就进一步整合全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和力量,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全面加强乡镇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代办点建设作出了明确安排和具体部署,力求做到农村为民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全过程代理、一次性办结,努力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整体效能,不断促进全区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意见》一是明确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规范化建设要求,从组织形式、名称、场所、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二是在强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保障措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机构保障上要做到为民服务中心“核心层面”的机构相对集中办公,“参与层面”的机构有效联动。在人员保障上,乡镇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由进驻中心的基层站办所业务骨干担任,并确定3-5名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员。村级代办点由村(社区)干部担任,或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专职人员。同时在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管理创新上也予以了强化。三是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组织领导上进行了加强,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安排、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各乡镇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确保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建设取得实效。

《意见》对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分阶段安排,2016年底前将基本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点的规范化运行。(叶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