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编办参与制定科员职务管理工作意见

访问次数: 636                        发布时间:2014-11-11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近日,凤阳县编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结合凤阳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员职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为加强科员职务任职监督,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提拔的科员职务人员实行任职备案制度,对备案内容、备案程序以及备案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意见》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用的条件、办法、程序做了要求,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各部门各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作为任用股级干部的基本依据。明确规定,股级干部的任用必须在编制和核定的股级领导职数范围内进行。这一意见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干部作用管理,提高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以及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