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实现“阳光招聘”零投诉

访问次数: 1173                        发布时间: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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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歙县着力从四方面入手,全力打造“阳光”招聘,实现了事业单位公招工作的“零投拆”,至目前121名考生已全部聘用上岗。

先从细化制度入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招聘计划的申报核准、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签约聘用、纪律监督等7个关键环节入手,明确了岗位设定非歧视性制度;招聘单位、编办、人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县编委会、上级人社部门7步审定制度;回避签字确认制度;招考有关信息限时公开制度;最低控制分数线制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制度等16条具体的制度措施,提高了招考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制定《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步骤》,编制了“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图”,把整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细分为事前准备、公告通知、笔试组织、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体检、正式录用7个节点以及发布招聘计划、上报岗位需求、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等28项具体流程,确保无论哪个部门、哪个干部参与公招工作都能够 “一看就清楚、一查就明白、一办就顺畅”。并充分发挥公招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在发布招聘公告、开展笔试、组织面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之前,必须召开公招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协调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案,强化了民主决策,防止出现工作失误。

在《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步骤明细表》的指示下,为每一项工作流程划定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再由责任单位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眼前有目标”。标明44项注意事项,明确出现紧急突发情况时的应对步骤和措施。

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公招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在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递补、体检等关键环节,要求必须要有县纪检监察干部现场参与。除涉及工作秘密和考生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招聘工作实行限时公开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公招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