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登记管理工作由以登记为主向以监督管理为主转变,规范事业单位公益活动行为。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市质监、地税、人民银行等16个部门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例会制度和部门职责分工,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互通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法人证书》使用情况,规范了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行为。
二是推行年度报告公开。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通过马鞍山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涵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的事项、年度报告内容、年检结果等13个方面,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开率达100%,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开展实地现场核查。制定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现场核查办法,根据登记材料的初审情况,对事业单位开展实地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单位名称、办公场所、开办资金、经费来源、资质认定书、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等情况,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进一步规范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程序,确保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是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坚持依法行政、精简高效的原则,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登记各环节办理流程,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制定统一格式的告知单和审批服务流程图,公开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监督渠道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