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531 发布时间: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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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市编办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市编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徐海东同志传达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关要求、《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013年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阜直组[2014]138号)、《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阜直组[2014]145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会后,市编办党支部为全体在职党员开出《阜阳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证》,填写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登记表》,于11月13日上午,到工作所在地——颍州区文峰街道顺昌社区进行了统一报到。顺昌社区党支部开具了《阜阳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证回执联》,报到证回执联由编办党支部统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