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增强机构编制监督实效

访问次数: 668                        发布时间:2014-11-25

[字体: ]

近年来,在省、市编办的指导下,休宁县不断加大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力度,在检查监督的方法手段、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做到预防与惩治并举,有效地防止了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一是发挥机构编制检查监督机构的作用。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先后印发了《休宁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休宁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强化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做到检查结果有分析,有建议,并及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有问题的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是挥党内监督作用按照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县编办定期将各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近期还配合县组织、纪检部门开展了干部监督管理及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在编不在岗、违规到企业兼职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作用。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督。

四是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重大决议、工作部署和机关作风、政风、行风、效能建设以及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建议案的办理。最近,根据县政协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部署,主动与政协民主监督员对接沟通,积极配合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为民主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主动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员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民主监督作用(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