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采取五项措施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访问次数: 1188                        发布时间: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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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严控事业编制人员的有关要求,事业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以2012年底数据为基数,只减不增。马鞍山市编办采取五项措施严格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一是建立台帐管理。对市、县(区)各类事业单位2012年编制人员及经费供给等情况与现在状况,以对比形式登记造册,实行台帐式管理,对日常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以便做到监管到位。

二是严格核定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在确保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员以2012年底为基数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根据空编及自然减员等情况,从严审核市县区各类学校及有关公益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三是试行事业单位编制统筹使用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了医院业务量、床位数、服务人口等数据,拟定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重新定编意见,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将为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在更大空间范围内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提供经验。

四是重新调整核定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有定编标准的事业单位,按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没有定编标准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和工作量重新核定编制。

五是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对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通过整合方式,将职能交由相关事业单位承担,并核减编制;对职能增加的事业单位,在对职能综合对比分析基础上,提出调整意见,力争做到编制与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