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认真部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

访问次数: 900                        发布时间: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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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取消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池州市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近日及时发文部署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全市事业单位在2015331日前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同时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对象、年度报告内容、年度报告工作程序等内容;事业单位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负责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也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