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访问次数: 900                        发布时间: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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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宣政办秘〔2014228号)精神,为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的组织协调,宣州区政府近日建立了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编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物价局牵头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工作。

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是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基础环节,在推行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规范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宣州区将通过确定涉企收费清单范围、确认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标准、确定服务责任、确定监管责任、信息公开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强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