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2150 发布时间: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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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47号)。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参照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模式,抓紧抓好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通知要求,省编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对工作进展实行一月一调度,确保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5年3月1日公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