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主任赵良玉宣读了《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牧愚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重要突破口;是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
就整体谋划、全面落实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各项任务,刘牧愚提出五点要求。第一,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确定权力清理范围;二是清理行政权力事项;三是审核确认权力事项;四是审核确认责任事项。第二,进行合法性审查,防范廉政风险。按照权责法定的原则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的要求,法制办要对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合法性审查,监察局要对拟保留的权力事项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第三,做好专家分类论证工作。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代表进行分类专题咨询和专家论证,力求每项权力和每项责任都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第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修改完善。第五,建立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打造一体化平台,做到网上办理,阳光操作。
刘牧愚指出,为确保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取得实效,县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要强化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推动;三要强化督查,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标出席会议,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法法制股长或人秘股长共百余人参加会议。(太和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