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2014]167号
省直各单位:
按照《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14〕634号)和全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构编制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填报人员,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的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相关数据。各填报单位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据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统计年报主要内容
2014年度省直机关(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填报截止时间为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较上年发生变化的,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并附机构编制批文等相关材料。
2.省直机关须将实有人数细分到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排序进行填写。
3.公安机关实行队建制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作为内设机构填写。
相关电子表格在安徽机构编制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ahjgbzw.gov.cn/zhc/welcome)。
联系人:许怀敬;联系电话:0551—62602402;传真电话:0551—62643821。
(编者注:附件请从左下角下载)
附件:安徽省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报表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