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10600                        发布时间: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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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编办[2014]167

 

省直各单位:

按照《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14634号)和全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构编制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填报人员,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的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相关数据。各填报单位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据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统计年报主要内容

2014年度省直机关(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填报截止时间为20141231,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131。报送的材料包括:经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的A4纸质报表以及Excel电子表格(见附表1-3,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见附表4-5),政法机关或占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其他党政群机关需填报政法机关工勤人员和其他党政群机关占用政法专项编制情况表(详见《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填报说明》)。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较上年发生变化的,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并附机构编制批文等相关材料。

2.省直机关须将实有人数细分到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排序进行填写。

3.公安机关实行队建制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作为内设机构填写。

相关电子表格在安徽机构编制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ahjgbzw.gov.cn/zhc/welcome)。

联系人:许怀敬;联系电话:055162602402;传真电话:055162643821

(编者注:附件请从左下角下载)

附件:安徽省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报表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