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编办认真做好2014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访问次数: 4311                        发布时间: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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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完成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根据省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4166号),濉溪县编办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谋划部署。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皖编办〔2014166号文件和《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填报说明》,明确专人负责,及早启动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依据相关文件和会议决定,及时变更实名制信息,应入编或调整编制的及时变更,应核销的及时核销编制,为做好统计年报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认真审核。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册、机构编制核查数据、实名制管理数据等管理平台,对各单位名称、规格、编制预算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在编人员和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做到人员不重、不漏,信息真实、准确。

四是加强运用。将2014年的统计数字与2012年底的统计数字进行比对,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分析原因,为2015年的工作指明方向,在此基础上,县编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原则,重点解决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