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中,以“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为基本要求,紧扣“四项原则”(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注重“两个覆盖”(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履行职权事项全覆盖),围绕“九项任务”(清权、确权、确责、优化流程、晒权、打造平台、行权、制权、追责),突出“三个环节”(清权、减权、制权),“两单”制度建设特色呈“六简”:
一是权力事项有效精简。纳入清理范围的71个单位(其中县直及垂直单位54个,镇政府17个),权力事项基数4511项,经审核保留3104项,精简31.19%。其中,54个县直及垂直单位权力事项基数3287项(13家单位零报告),经审核减少370项(其中取消251项),保留2917项,精简11.26%;行政审批事项从179项减少到95项,精简46.93%。
二是行政审批权力有效削简。行政审批项目从原有的179项,精简了46.93%,仅保留95项。取消了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属内部事项的转为内部管理,一些确需保留的,转变管理方式(转为行政确认、备案管理等),最大限度给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创新、大众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环境。
三是资质资格认定类权力有效简并。一些涉及企事业法人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权力事项,有的予以取消,有的加以合并,有的实现转移。考虑到社会组织发育状况和承接能力,确需保留的暂予保留,待条件逐步成熟后再作取消或转移处理。
四是镇级政府“两单”编制明晰简洁。县级、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步建立。平均每个镇政府原有权力事项72个,经清理,保留权力事项11个 ,精简率为84.72%。在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5项,查找出权力廉政风险点数量38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1个。
五是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权力规范简练。进一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转移下放出去,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从行政机关剥离,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等权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六是权责匹配严谨简明。责任事项注重把握责任的内涵和外延,着力细化责任,权责对应匹配;追责情形注重找准问题导向,突出个性特征,对每项权力实行制约监督、公众参与、责任追究。建立以制度来强化对权力的刚性约束,从制度层面硬化责任,让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把政府权力套上责任的“紧箍咒”,确保权责一致有章可循、落到实处。(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