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014年12月开始,经过“三上三下”、专家评审论证会和公开征求意见后,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公布运行;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本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工作,将于2月底前陆续向社会公布。
市直纳入实施范围共69个部门(7个部门零报告、开发区单独公布),55个市直部门权力事项基数5534项,经审核减少4076项,保留1458项,精简为73.7%。行政审批事项从134项减少到95项,精简29.1%,非许可类审批全部取消或调整。
权责清单制度的建立,让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明确了权力行使的内容、时限、流程和各个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权责一致,让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方向和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