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介绍了我县权责清单建设过程及取得成效,他说,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经过县权清办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全部结束。此次我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权力事项实现了最大限度的清理减少。我县在此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中,达到而且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目标,权力事项精简了42.32%,仅保留2157项;行政审批项目与2013年比精简了66%,仅保留111项。二是非行政许可审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属内部事项的转为政府内部管理。三是资质资格认定类权力得到削减。一些涉及企业法人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类权力事项,有的予以取消,有的实现转移。考虑到社会组织发育状况和承接能力,确需保留的暂予保留,待条件逐步成熟后再作取消或转移处理。四是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在全市率先公布。我县保留的2157项权力事项,是在反复查阅6万余条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基础上,编制了1万余条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依据,列出了2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从研究责任的内涵和外延入手,将责任转化为具体清单条目,初步建立了政府权力、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并率先在我市三区五县中对外公布。 (阜南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