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于2014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经过动员部署、自查自清、集中审核、多轮沟通、专家论证、公示征求意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并向县人大报告等程序,决定于
建立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重要举措。在“两单”编制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全县纳入清理范围的46家单位,共申报确认权力事项3353项,经审核保留2777项,减少576项,精简17.18%,其中行政审批事项从原314项减少到241项,精简23.25%。同时为建立 “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管理责任体系,着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的运行,我县根据每一项权力行使过程划分其基本责任环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应履行的职责予以明确,并对权力行使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列举,共编制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近二万条。
今后,我县将对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根据全省推行的“一库四平台”建设要求,逐步将政府权力纳入网上运行,强化监管。(宿松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