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县两级政府权力责任清单全面公布运行

访问次数: 488                        发布时间: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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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47号)下发后,宣城各级党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加班加点,经过“三审三回”、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和提请相关会议研究等环节,宣城市市级权责清单已于20141231在全省率先公布。

市级权责清单公布运行后,该市积极统筹推进县级权责清单建设工作,宣州区、郎溪县、宁国市、泾县、旌德县、绩溪县等6县(市、区)于20152月下旬陆续公布。截止228,该市市县两级权责清单根据省里部署要求已按时全面公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