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公布

访问次数: 849                        发布时间: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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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总体部署,五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早谋划、稳起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高效有序推进,历时2个月,五河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5228正式公布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4年12月11,《关于深入开展县级职权清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五政[2014]36号)文件下发后,我县正式启动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整个工作分为准备部署、自行清理、集中审核、公布运行四个阶段进行。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涉及县直41家单位,列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

经审核小组认真审核、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反复修改,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专家组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2015215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最后确定保留政府权力事项1991项,精简率达 35.22%。同时,对应每一项行政权力,同步编制了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表,做到权责一致、权责匹配,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五河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