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全面完成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访问次数: 1375                        发布时间: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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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5226,枞阳县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下发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部门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运行。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共有48个县直单位,其中5个单位零报告,其余43个单位经审核清理最终保留的权力共2235项,其中:行政审批198项、行政处罚1473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强制113项、行政确认6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规划10项、其他权力304项。

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完善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枞阳县编办  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