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市编办通过多项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肃纪律,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扎牢“总量管”。通过开展控编减编、机构编制人员核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实名制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积极消化超编人员,有效确保了行政编制不突破省核定数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统计基数。二是控制“增量管”。新建机构均按“撤一建一”或通过加挂牌子解决,并清理整合职能相近或相似领域的机构;新增编制均在单位或部门系统内部调剂解决。三是盘活“存量管”。根据单位职责调整重新调整编制,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倾斜,有效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安庆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