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

访问次数: 9011                        发布时间:2015-03-06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精神,设立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编办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列省委机构序列。省编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省行政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加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组织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省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省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

(四)审核省委、省政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省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市、县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省委部门与省政府部门以及省与市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省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全省处级事业单位和冠以安徽省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组织制定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省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省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省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一)联系党中央、国务院部门驻皖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由行政本级组成,2015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62人,目前在职46人,编制内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省编办牵头和配合的各项改革任务。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县机构改革,指导各地推进县级市场监管机构职责深度融合。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精简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前置审批条件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四是全面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责任清单,探索负面清单,指导市县加快推进并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工作,形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市县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综合执法体制和开发区、街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六是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批明确省直事业单位类别划分结果,开展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和省直单位后勤服务机构改革调研,稳妥推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七是进一步深化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和日常巡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八是根据中央编办和省编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市县开展控编减编工作。九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造就一支勤学善谋、改革创新、规范高效、团结奉献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收支总预算1388.2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收入预算13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2万元,占100%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支出预算1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2万元,占52.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60万元,占47.5%,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控编减编方案、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等支出等。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预13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78.4万元,占9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占2%;医疗卫生支出36.4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278.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1.2%。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6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微观事务管理等支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修订完善省级行政审批目录,指导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支出;“基础建设专项经费”预算11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党政机关网站审核、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支出”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支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支出”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约法三章”,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等各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27.5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8万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27.5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36.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预算24.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预算12.3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5.9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万元,增长8.5%,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6.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9.8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