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分解目标至各科室,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周工作安排制度、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全程监督,切实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有机结合,按照“依法办事、按规议事、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机构编制部门议事规则,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监管机制。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运行实施为抓手,结合下步建立区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超前防范,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新常态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优化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机制。根据《徽州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统筹调剂系统编制,根据职能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力争实现年初制定的机构编制管理目标。
五是细化机构编制考核机制。分解细化机构编制工作,出台《2014年徽州区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