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黄政办明电〔2015〕10号)规定和要求,最近,休宁县出台文件,采取“四项举措”加强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和监管工作。
一是加快转变职能,认真落实县政府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和方式,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确保按“单”用权,按“图”行权。同时要紧密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熟知清单内容和流程,加大对权责清单的执行力度,增强履职尽责意识,杜绝随意在公开的清单之外行使职权的现象发生。
二是落实改革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清单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措施的立、改、废,完善执行程序,细化执法裁量准。认真研究制定权力运行制约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强化重要环节监督管理。健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权配置,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将权力清单中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机构和行政审批事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个平台收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监管职责。强调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各有关部门清单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认真清查权力清单具体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不按“单”用权、不按“图”行权的部门进行问责并及时纠正。要求监察部门对行政职权进行全程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反纪行为。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建立清单的后续监管工作。(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