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界定部门职责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重点,主要采取“四个结合”,即:与上级部门职责调整相结合,与现行“三定”规定相结合,与行政审批项目及政府权责清单相结合,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
二是严格控制政府机构限额。将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到省规定的32个限额内,其中:市卫生局与计生委整合为卫计委、市文化委和旅游局整合为文旅委、法制办和物价局两个部门管理机构分别并入政府办和发改委。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不突破现有总量,鼓励探索实行大科室制。
三是探索实行编制动态调整。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首先按比例核减市直各部门行政编制,其次核减涉及整合部门的相同岗位编制,再利用核减收回的编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按省政府251号令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在现有总量内核定。
四是通力合作落实改革任务。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牵头工作,其中:市编办分3个组分别对接32个部门和3县3区指导开展“三定”工作,会同市法制办完成政府权责清单公布运行;市委组织部牵头落实了整合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整合部门办公用房;市财政局基本完成了资产整合移交工作;市档案局跟进调整部门的档案移交和管理工作;市卫计委、文旅委、发改委(物价局)等涉及整合部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加快工作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