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对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经公布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未履行备案或变更程序的,不得增设。新增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需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列入目录。
访问次数: 519 发布时间:2015-04-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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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滁州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对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经公布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未履行备案或变更程序的,不得增设。新增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需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列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