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力下沉。通过提高土地复垦奖补标准、全额返还集镇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鼓励盘活沉淀资金、加大对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投入等方式,通过制度性安排,激发乡镇理财的积极性。
二是下放部分土地规划管理权限。在乡镇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授权乡镇对乡镇和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并对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进行审批颁证。
三是将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延伸到乡镇。每三个乡镇派驻一个执法中队,加强对沿路建房、占用河道建房等违法建设的防控。
四是重心下移。对土地流转、结构调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压实乡镇主体责任。